福建省《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水污染物排放标准》(DB35/1869—2019)

点击率:595 发布时间:2021-04-23

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是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重要内容,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举措。为有效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和人居环境改善,加快构建全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“排放有标准,监管有依据”的治理体系,日前福建省制定出台《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水污染物排放标准》(DB35/1869—2019)(下称《标准》),填补了福建省农村生活污水的标准体系空白。下面清之源环保为大家说说该标准的主要内容。


福建省农村生活污水排放标准

福建省农村生活污水排放标准

根据《标准》,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主要接收农村居民生活活动中产生的污水,包括冲厕、洗涤、洗浴和厨房排水、农村公用设施、旅游接待户及旅店饭馆等排水,不包括工业废水和畜禽养殖业废水、医疗机构污水等非生活污水。其中提供餐饮服务的农村旅游项目污水,应做隔油等预处理后再纳入设施处理。
据省生态环境厅相关负责人介绍,考虑福建省山区多、水网密的省情以及设施所处位置环境功能要求、水环境现状与环境承载力等因素,标准实行分类分区原则,设置不同级别的控制要求,确保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持久稳定达标运行。


福建省农村生活污水排放标准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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